短短一個多月,從西北戈壁到東南沿海,已有超1.8GW規模的光伏EPC/PC總承包項目,或流標、或廢標、或直接終止招標。
5月15日,山西國際能源集團新能源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2026年度光伏組件集中采購項目招標終止公告發布。
公告顯示,該光伏組件采購項目終止的原因是招標計劃及項目內容發生變更。
在此次發布終止公告前,該項目本原定于2026年2月27日9時30分開標(遞交截止)。然而在3個月的時間內,該項目先后發布了9次延期公告,但均未解釋延期的原因。
5月8日,該項目發布第9次延期公告,將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延期至2026年5月25日9時30分。
公開資料顯示,該項目于1月28日首次啟動招標,預估采購總容量199.6267MW。招標項目包括格盟五寨100MW林光互補項目(二期)、格盟嵐縣50MW光伏發電項目二期、嵐縣“源網荷儲一體化與多能互補”發電項目、格盟山西嵐縣高速分布式光伏。

然而,近期不完全統計發現,從投標人不足三家的流標;到中標企業拒簽合同的廢標;再到因項目調整、不可抗力的主動終止,已有超過6家大型項目接連 “夭折” 。詳情如下:

部分項目為何投標遇冷?
大秦電力新和縣的光伏治沙項目,兩個標段卻因投標人不足三家直接流標。
不難理解,從目前來看光伏組件價格雖有回落,但施工、運維、融資成本仍居高不下,部分項目的測算收益率已經跌破企業的承接紅線;光伏治沙、大基地項目往往地處偏遠,施工條件差、回款周期長,疊加近兩年不少企業在同類項目中踩過 “回款難” 的坑,大家的觀望情緒明顯加重;再者,頭部工程企業訂單飽滿,中小EPC企業則受資金、資質限制,對這類大體量項目有心無力,自然就出現了“投標人不足”的尷尬局面。
中標即棄標
很多項目招標時,企業為了拿訂單不惜報出低于成本的價格,等到中標后才發現,按照當前的成本根本無法盈利,只能選擇拒簽合同,甚至通過違法分包來轉嫁風險。而對業主方來說,這種情況不僅會導致項目延期,更會打亂整體的建設節奏,最終只能選擇廢標重啟。
項目 “不確定性” 增加
國能福州熱電的項目,因招標人重新策劃終止招標;三穗縣的分布式項目,因建設規模重大調整直接廢標;永靖縣的項目則因不可抗力終止。這些案例說明,光伏項目從規劃到落地的不確定性正在增加
部分地方的光伏項目,受土地、電網接入、政策調整的影響,建設規模和實施內容隨時可能發生變化;隨著地方對新能源項目的合規性要求越來越嚴,部分前期規劃不夠嚴謹的項目,不得不中途調整甚至暫停;極端天氣、區域規劃調整等不可抗力因素,也給項目推進帶來了更多變數。
未來,光伏工程市場的競爭,不再是 “誰的報價更低”,而是 “誰能在合規的前提下,保質保量地完成項目”。而那些前期規劃嚴謹、收益測算合理、各方風險可控的項目,才能真正順利落地,才能在市場中站穩腳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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