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能源局在發布531光伏新政后,光伏產業從補貼到規模都受到極大影響。但暖心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對于光伏產業發展卻是偏愛有加。
特別是中國經濟第一大省——廣東省,其所屬的佛山、東莞、深圳等地區,對光伏產業進行“土豪式”補貼,且不斷延長補貼年限。讓光伏人在這個“寒冷”的季節,感受到了愛的溫暖。
然而,有相愛就有相殺。
近日,業界傳出了“廣東省暫停墊支補貼資金,待收到財政下撥的補貼資金后再做轉付”的消息。據了解,日前,廣東省電網公司開會明確“對于該公司所屬范圍內的可再生能源項目(包括風力發電、生物質發電、光伏發電),自通知日起,在未收到國家下撥的補貼資金前,每月按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含脫硫、脫硝、除塵)支付電費,暫停墊支補貼資金,待收到財政下撥的補貼資金后再做轉付”。
目前該通知還未下發,但已通過會議傳達文件內容。
在國家能源局一再強調不能停止光伏發電的并網、補貼墊付,并且廣東各地方政府明確下放補貼的前提下,廣東電網卻依然我行我素,其中緣由令人不解。
相愛還是相殺?
531新政后,不僅對光伏裝機量進行了嚴控,并且再一次降低了光伏補貼力度。雖然這一政策澆滅了很多人的裝機熱情,但很多地方政府并沒有放棄發展光伏發電,在這種情況下,廣東省多個市都堅持對分布式光伏進行補貼的做法,值得肯定,與光伏行業的“相親相愛”值得肯定。
如果評選光伏企業最愛的地方政府,那么對光伏產業補貼如此“土豪”的廣東,肯定名列前茅。
6月12日,深圳印發了《深圳市建筑節能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明確了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的資助標準:其中,2018年對于太陽能光伏項目,根據年度實際發電量對項目投資主體給予0.4元/千瓦時補貼,補貼時間為5年。單個項目年度資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補貼連補5年,由此可見深圳對光伏發電的力挺是實實在在的!
7月6日,廣東東莞市發布了《關于我市2017-2018年分布式光伏專項資金補助項目容量情況的通知》。明確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各類型建筑和構筑物業主,按裝機容量18萬元/MW補助,單個項目補助不超144萬元,分4年撥付。對機關事業單位、工業、農業等非自有住宅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各類投資者,補助0.1元/度,連補5年;戶用光伏補助0.3元/度,連補5年。
7月12日,佛山市政府網發布了佛山市法制局關于保留《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對2016—2018年建成光伏發電應用項目進行獎勵和補助的通知》等兩份政府規范性文件的通告(佛法通〔2018〕19號)。該通告中明確,對2016—2018年建成且符合補助范圍的項目,按實際發電量補助0.15元/千瓦時,自項目實現并網發電的次月起連續3年進行補助。
在這些利好做法下,廣東電網公司的做法就顯得非常扎眼。廣東電網不僅將增量項目納入補貼,也暫停了本該由其墊付的存量分布式光伏電站補貼,儼然一副“相殺”的模樣。
然而,早在6月20日,國家能源局就曾緊急通知,各地、各電網企業應依法依規繼續做好光伏發電項目并網、(代)備案和地方補貼墊付等工作,不得以項目未納入國家補貼建設規模范圍為由擅自停止。
光伏產業發展離不開國家政策和地方政府的支持,特別是各類補貼和支持政策的及時落地和兌現。目前,關于廣東省的這一違背國家能源局最新文件精神的做法,究竟要如何協調或處理,尚無官方明確說法。不過,廣東電網又為何要貿然違反政府精神堅決不墊付呢?這背后是否有隱情?
停止墊付也是情理之中?
一直以來,國家針對分布式光伏發電按照光伏系統所發出的電量進行補貼,而電網企業負責指導項目單位開展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并網運行調試和驗收,并與項目單位簽訂購售電合同,合同中會明確規定由電網公司向項目單位轉付國家補貼資金。
然而,國家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與日俱增,國家財政實屬難以承受。根據財政部統計,截至2017年底,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已達到1000億元。
原本補貼來源是從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每年應該征收1000億元,但是征收比例約75%,每年欠收200多億元,征收不到位導致入不敷出。同時,征收額度沒有隨可再生能源規模的擴大而提高,可再生能源附加的額度沒有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及時調整,補貼出現缺口如此巨大也是必然的。
在國家可再生能源補貼不足的情況下,國家電網等電網企業仍然要以較大的力度去墊付居民分布式光伏的補貼。想必,地方電網公司當然也不樂意。
據了解,針對此次廣東電網的暫墊付行為,廣東省太陽能協會表示,廣東供電局此前除分布式非自然人自發自用項目外,一直對分布式自然人項目及全額上網光伏電站也進行墊付,雖然省內電站規模不大(不超過4GW),國家補貼拖欠卻也對電網公司墊付造成很大影響,停止墊付也是情理之中。相比而言,國網大部分地區全額上網光伏電站也是不做墊付的。
他們還認為,6月20日國家能源局關于“各地、各電網企業應依法依規繼續做好光伏發電項目并網、(代)備案和地方補貼墊付等工作,不得以項目未納入國家補貼建設規模范圍為由擅自停止”的要求,提到的也是不得停止地方補貼墊付,未提及不得停止國家補貼墊付。因此廣東供電局停止墊付國家補貼與該文件不沖突。
雖然如此說來,廣東電網這一行為也情有可原,但也免不了讓人覺得有玩“文字游戲”“咬文嚼字”的嫌疑。
發展光伏行業最初的初衷本是為了利國利民,531新政下發的“促進行業健康穩定的發展”的出發點固然也不壞,但毫無征兆的“一刀切”沒有給行業和市場一個合理的緩沖時間,導致許多在建項目茫然失措,政府和電網公司之間的矛盾,到頭來還是只會讓老百姓吃虧。
電網公司不要因為自己的算盤,而停止按政策要求墊付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的補貼以及對新能源行業的應有支持。廣東光伏產業的“愛情故事”有了一個美好的開始,希望不要因為電網公司的不負責任,而讓這份美好擱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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